思政教育科按照党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院党委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落实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思想指引,与时俱进打造网络思政平台,致力于构建思想引领、发展辅导、宣传引导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思政育人实效。
优良学风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加强学风建设是优良学风的保障。学生处自启动学风督察工作以来,各系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学风建设、学风督察、辅导员进课堂等工作,建立学风督察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建设内涵,贴近学生实际,拓宽覆盖面,不断促进优良学风氛围的营造,提高学风建设成效,助力学院搭建优良学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快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帮助学生增进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为宗旨,倡导“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理念,并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系列课程、讲座、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及网站等途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理念;通过个人咨询、团体辅导、家庭咨询等形式提供心理辅导;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试、职业测评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成就自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当代大学生应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期望。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公寓管理以强化学生自我管理为目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坚持对学生从严管理,注重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持续推进学生社区建设,强化学生公寓管理思想引领、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建设四项功能,抓好宿舍安全卫生、 提升学生宿舍育人等重点工作。
作者: 时间:2023-02-23 点击: 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住宿和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树立优良的学风、校风,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三条 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学生处对公寓内学生管理负总责;系和宿舍管理站在学生处指导下共同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日常管理。
2.系和宿舍管理站对学生在公寓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学生的表彰和处分提出建议。
3.宿舍管理站对宿舍和学生个人的文明、卫生状况定期考核并张榜公布,作为学院"文明宿舍"、"文明个人"评比的依据。
第五条 住宿规定
1.公寓内实行定人定床位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和占用床位;学生应在自己床位就寝,否则按不假夜不归宿处理;学院根据需要调整宿舍时,学生应当服从。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3.学生入住公寓后应将住宿床卡挂在本人床前明显位置,便于检查;学生如请假,须将辅导员批准的假条及个人床卡一并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回校后及时销假领回床卡。
4.学生应当爱护公寓内的家具及设施,不得擅自增减、搬移、拆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作息规定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
2.熄灯预备铃响后,不得再离开公寓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
3.未经批准在规定就寝时间内未归宿的,按迟归或夜不归宿处理。
4.上课时间不在宿舍区内逗留。
第七条 内务管理
1.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宿舍及阳台清洁;个人用品摆放整齐;必须叠被子,保持床铺整洁;及时换洗衣物鞋袜。
2.禁止乱写、乱画;张贴宣传画等应注意内容健康,合理规划,不损坏附着面。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杂物,垃圾入桶。
4.电话线排放整齐;宿舍之间不得相互拖放网络线。
第八条 文明规范
1.午休时及熄灯就寝后禁止喧哗、吵闹、放音乐等。
2.禁止赌博;不得存放、使用麻将。
3.不得将酒类带进宿舍,禁止酗酒。
4.严禁向窗外倒水、丢抛物品。
5.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6.禁止在公寓内从事经营性活动。
7.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各种动物。
第九条 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院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学生因事需进入其他学生公寓时,需持有效证件并经公寓管理员登记后方能入内。
2.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和钥匙,不得随意放置;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3.离开宿舍时应锁好宿舍和大厅门。
4.调离原宿舍时必须将钥匙上交。
5.不得攀爬消防通道登上楼顶;不得坐在阳台栏杆上或翻越阳台。
6.禁止翻越栏杆、围墙进出公寓区。
7.严禁在公寓区内焚烧纸张、燃放烟火、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吸烟。
第十条 水电及节能管理
1.禁止私拉乱拉电线;不得在配电设施和线路上摆放、悬挂杂物;不得在电气设施周围堆放杂物,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准安装和使用白炽灯。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添置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电器。严禁使用劣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公寓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微波炉、电熨斗、电暖炉、取暖器、1200瓦以上功率的电吹风、电夹板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对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违章电器外,视情况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源插座等;1200瓦以下功率的电吹风、电夹板、充电电器、台灯等使用完未拔下插座或未切断电源的属违规使用电器。手机、应急灯等充电时,人员必须在场,离开时应及时断开电源。
4.学生公寓用水用电,根据"计划用电、超用自负"的原则,按照《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学生公寓水电计量及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窃用水电行为:
(1)绕过水表、电表接水接电;
(2)改动水电计量设施;
(3)人为损坏计量设施;
(4)其它故意窃用水电行为。
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水管直径或室内用电设施的总功率之和,自使用之日或上次检查日起,以每天12小时计算,追缴水电费用,并视情况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水电计量设施的管理权属后勤处,用户不得擅自增加、改变和移动水电设施,不得绕过水表电表接水接电。
7.在水表、电表的有效检定期内,如用户需提前检定或对水表、电表的准确性有疑问,可向后勤处申请检定,如水表、电表确实失准,其检定费由学院负责,否则由用户自理。
8.对检举或查获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用水电行为的人员,学院将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违章用电或违规操作,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擅自改动、安装、拆除公用水电设施并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将责成当事人对原有水电设施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院学生处、后勤处负责解释。